我們生活在資訊爆炸、 注意力匱乏的年代。 「注意力匱乏」 在兩個面向加速隱私的流失:
- 為了爭取別人有限的注意力, 我們有意識地出賣自己的隱私;
- 因為自己的注意力瀕臨破產, 導致自己的隱私無意識地流失。
第一個面向很容易理解。 來自上個世紀的我們當然不會沒事就把自己的隱私攤在陽光下; 不過如果誘因夠強, 保護隱私好像也就並不那麼重要 -- 比方說, 如果犧牲隱私可以提升臉書上你的塗鴉牆的點閱率, 那可能就會有很多人樂於付出一點小小的無形代價了。 到了今天, 在臉書上把自己的動態昭告天下, 甚至已經不再是 「隱私 vs 人氣」 的有意識取捨結果, 而是新文化習慣之下很自然的直覺反射動作, 而 「脫掉脫掉」 也不是拋出隱私的唯一方式。 當大家越來越習慣在臉書上打卡、 隨時更新生活花絮、 分享照片 (然後就會有路人甲過來 幫你標記和填地點) 這種 「人氣重於隱私」 的文化會滲透到生活上的每個層面, 於是 「在脫口秀上自己公開談論與小姨子的不倫戀」、 「在部落格上公開自己的性生活」 (導致兩人都丟掉工作) 都變成了很常見的事。 難怪美國一位首席法官 Alex Kozinski 要 感嘆: 「隱私的確在流失。 但最值得擔心的並不是監控我們的老大哥, 而是我們自己集體的態度。」 (上述兩事件來自此文。)
第二個面向可能就比較少人意識到。 一家策略品牌公司 做了一個調查+實驗: 請受測者閱讀臉書和 google 的隱私權條款, 然後測試他們的理解程度, 結果不到 40 分。 相較之下, 政府公告或信用卡權益條款反而還比較容易讀, 受測者可以得到將近 70 分。 也就是說, 就算你認真看隱私條文, 還是很有可能會做出/未更改洩漏隱私的設定。 (題外話: 我有點好奇 微軟 在這個報告上所扮演的角色...)
但是如果每遇到一串隱私條款, 真的都要用力讀, 那人生可就很辛苦了。 另一篇報告說 這麼做的話, 平均一年大概要花 244 個小時。 (這還不包括其他的服務條款跟軟體授權條款等等。) 開什麼玩笑, 我寧可被處罰這三十個工作天都去當排隊工讀生也不要把生命浪費在閱讀法律條文上面 -- 至少排隊的時候還可以看自己的書、 玩自己的手機。 於是, 大家只好習慣性地... 在兩秒鐘之內掃過三百多字, 直接按下 「我接受」。 然後網站和軟體就合法地取走了我們的隱私。
然後, 臉書上的第三方 apps 還會不時透過臉書詢問你是否同意它存取你的隱私資料。 當你急著要玩某個遊戲或做某個心理測驗的時候, 還會認真地勾選移除不想分享的隱私資料嗎? (而且你不確定過度禁止會不會讓這個 app 沒辦法動...) 這個問題嚴重到有公司跳出來 幫你分析你的臉書隱私到底被各個 app 入侵了多少。 唯一的小問題是: 你必須先填一大串個人資料才能啟用他們的服務。
就社會整體而言, 「注意力匱乏造成隱私流失」 的問題, 恐怕是難以阻擋的趨勢。 就個人而言, 你可以跟我一樣努力做困獸之鬥。 回應第一個面向的影響力: 改用 分享創意 的方式來吸引他人的注意力, 可能是一個比較有建設性、 比較不需要洩漏隱私的手段。 回應第二個面向的影響力: 減少登入各種服務、 幫 firefox 瀏覽器安裝 cookie monster 並對臉書和 google 等等網站啟動封鎖 cookie。 注意: 這樣當然就無法用臉書和 google 的許多服務了。 不過就算你跟我一樣很少登入臉書, 還是要封鎖它的 cookie, 因為 為臉書連你沒登入的時候也隨時在關心你。 至於 google, 每次我要用 googledoc 時就必須暫時允許 cookie, 實在蠻麻煩的。 總之, 這不僅會讓生活變得比較不方便, 而且面對生活當中來自其他面向的隱私流失壓力, 這也只能算是 「盡人事, 聽天命」 而已。 畢竟我們處在一個 「資訊渴望自由」 的年代 -- 不論這資訊對個人與社會有益或有害, 要阻擋資訊流通幾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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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9日 星期日
資訊人權貴ㄓ疑: 「注意力匱乏」 之下的隱私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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