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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2日 星期二

All you need is a closet.

All you Need is a Closet.
網路文章,出處、作者不詳(Author unknown)
To start you need a small space - a closet roughly 60x150x200 cm (that's 2x5x6 ft. for the archaic). Cover the walls, floors, ceiling and doors with aluminized mylar (if you can find it) or aluminum foil, shiny side out. This saves light for the plants, ideally, the only light absorber in the room is plant. (Mirror tiles are an option for the really rich). Actually, flat white paint works almost as well as these high-tech methods. Use something cheap: put your money into things like lights that are really impor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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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next step is to put lights in the room. Fluorescents are the cheapest and most readily available. Not to mention the coolest. This is the real advantage of fluorescents for the closet grower. For the professional, expensive metal halide and high-pressure sodium lights give more light for less electricity. But these lights are overkill, and too damn hot, for the amateur closet grower.

Water the plants twice a day during this time [vegetative growth]. About 12 hours apart is best but a few hours either way is ok. Feed the plants once a week with a 15-10-10 plant food or a standard "Miracle-gro" product from any local discount store. Again, to do better, get a book. You probably don't need to water quite this often, and you can probably get away with feeding more often than once a week. I water once a day or once every other day, feeding with every or every other watering. The key is to use a high-nitrogen plant food during vegetative growth, and a low-nitrogen plant food during flowering.

when the plants are about 60 cm (2 ft) high you can go into the flowering stage. To do this set a timer for 12 hours of light and 12 of dark. If you've left the door open for ventilation, close it during the dark period. The darker the plants are the better. After a few weeks the plants will begin to differentiate. The males produce "balls" with pollen and the females produce feelers at nodal points (stems and branches). The plants will stop lengthening almost entirely shortly after you shorten the light cycle (within a week or two), so my advice is not to cut the lights until the plants are just about as tall as you want them to get.

It's hard for the beginner to tell male and female pre-flowers apart at first. The "feelers" discussed above look like two tiny white hairs. Note that things should be dark through the entire dark cycle. Turning on the lights even for a moment can prove to be too much of an interruption. (I don't know this from personal experience, but I've seen in repeated in enough books/articles on the subject to consider it good advice). For the best sinsemilla you want to cut out the males before they release pollen. If you want more seeds this is not necessary. Most of the time, marijuana separates into male plants and female plants. Sometimes, though, you end up with hermaphrodites.

Most growers seem to have an antagonistic relationship with hermaphrodites, but not me. I think they're wonderful. Here's why. When I have a hermaphrodite female, and it pollenates itself, all of the seeds from that pollenation are guaranteed to be female. A batch of female seeds is the best thing you can ask for as a grower. The entire cycle takes about 4 months. Usually 4 to 6 weeks in vegetative stage, 2 weeks to differentiate and another 8 weeks to flower.

Harvest when the large sun leaves begin to yellow and drop off. Vegetative growth will be longer if you grow your plants larger than two feet tall. The large sun leaves may start to yellow and drop off even before you start to flower the plant, so this isn't the best indication. When the hairs on the female plants are mostly dried up (with wet white or red hairs distinctly in the minority) it's about time to harvest. You don't want to harvest too early, or you'll miss out on the most flower growth and most THC production. But enough of this... Go buy a book. "Marijuana Growers Insiders Guide" is very good, and available from many mail- order outlets (see High Times) and even bookstores.

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反毒戰爭大哉問

原文轉自(From):黃孫權【破報137號】

第一問:為何有「非法藥品」?

兩個全球禁毒的政策隨著「和平」的夢想施展,是今日各國高舉反毒的重要原因。一是在1967年5月8日,73個國家在聯合國的世界衛生組織大會將大麻視為非法的危險藥物,而各國將允諾盡力配合聯合國的掃毒政策;其二是1988年6月26日,據聯合國麻醉品委員會統計:全球吸毒人口約有5,000萬人,毒品走私每年超過5,000億美元,是故該組織在紐約隆重舉行「國際反毒紀念日」並宣佈1991~2000年為「聯合國禁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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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各國因著國情而有不同的反毒說法,但總體而言,反毒的方法論卻大同小異。簡言之,利用污名化過程。然後在此過程中,訴諸的不是人民身體自主權,而是認為吸食毒品者對其他國民具有傷害或危險性威脅,同時認為這會導致國家經濟衰退,生產力減低等等理由。將全民的正確知識引導成「保衛自己身體財產權」的方向,使得在輿論上或的正當性。

以美國為例,美國第一條反毒條例出現在1875年的三藩市。條例中公告,在鴉片館吸菸為非法。這條法令通過的原因是因為政府害中國男子引誘白人女子到鴉片館,進而使之墮落。當此條款通過之後,接二連三的出現了類似的法律,如聯邦法禁止與任何有中國血統的商人從事鴉片買賣,禁止進口吸食用之鴉片等等。但這些法律並不禁止鴉片以鴉片町,或任何藥劑的形式入口。簡而言之,這些法律只針對中國人。立法者一般認為吸食鴉片為中國特有風俗,因鴉片而敗壞、墮落,也只發生在中國人身上。

古柯鹼被視為非法的原因,在於當時社會迷信及食大量古柯鹼之後的黑人男子,會做出強暴白人女子之類的性犯罪舉動。1900年代初期,報紙上甚至出現了「黑人古柯鹼狂魔」(Negro Cocaine Fiends)或「古柯鹼化的黑人」(Cocainized Niggers)等詞彙來描述白人因心中害怕所幻想、勾勒出的這一型黑人。事實上,吸食古柯鹼之後的黑人與犯罪動機之間的必然關係一直未被證實。少數犯罪者在當時是惟一死罪。聯邦政府所具有的資料中顯示,在1905年代存在105個將黑人處私刑的相關案例。在此同時,美國國內警察將其配帶的手槍由點32口徑換成點38口徑,因為一般相信,只有大槍才能制伏黑人古柯鹼狂魔。

哈里森條款(The Harrison Act)雖然將數種藥品定為違藥,但基本上是一種執照法。條款中規定,販售古柯鹼、鴉片劑,或含鴉片成分之各項麻醉劑之前,須先獲得執照。條款中甚至規定,沒有任何法律可以禁止醫生以處方劑形成使用這些藥品。因此,哈理森條款並不視為禁止藥品條款。事實上,即使是1937年撰寫哈里森條款及大麻稅捐條例 (Marijuana Tax Act)的組成分子亦同意,禁止個人使用某種藥物是一種違反憲法維護個人自由基本立意的舉動。這些過程與爭議與禁止酒類的歷史一樣錯綜複雜。同為酒類,憲法上並沒有足夠的權力說明為何一種酒類非法,而另一種卻合法。

1937年,大麻在美國成為非法藥品,原因有二:其一,美國政府欲藉此為手段對在經濟大恐時期不計其數越過邊境尋找工作的墨西哥人施壓;其二,社會上迷信,大麻對於墮落的種族具有鼓動暴力行為的影響。在當時,美國醫藥學會(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簡稱AMM)反對這項立法,但立法依然通過,之後也不曾撤銷或修改。同一時期,美國的報界、媒體在全國各界散在藥物使得少數有色人種墮落、敗壞,並因其影響而侵犯白人女性及無辜白人男性的可怖故事。事後的調查研究顯示,這些故事對立法的正當性並無補強作用。而至今日為止,學術界仍想不出任何證據說明這些藥品法律對公眾安全及健康有必然、正向的功勞。

台灣的反毒歷史缺乏較深刻的分析,我們很難從政策的分析上看出國家反毒的道德與策略,但污名化的過程同樣明顯,因為毒品是不好的,所以人們就不用追究了,總之國家會保護你們。在台灣,只有兩條法律規定毒品,一條是蕭清煙毒條例,一條是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有許多先進的毒品,其實是無法可管的。

第二問:台灣目前有多少人使用藥品?其他國家呢?

據法務部的統計資料顯示,台灣自民國87年五月至88年五月的統計,因為煙毒被起訴者共有49,000人。以一般估計吸毒人口與入罪比例而言,吸毒與販毒者全國約有25萬人以上。其中有45%是累犯,換句話書,每年以13萬人的新吸毒人口在台灣成長。

相對於這種刑法上的統計數字,我們可以看看其他國家的統計方法,美國聯邦政府主導的家庭藥物濫用調查報告(Household Survey on Drug Abuse)為最常引用的調查報告。這份每年一次的調查報告中顯示,最近一年有3,000至4,000萬人使用非法藥品,單個月中有1,270萬人用過非法藥品,於其中,1,000萬為偶爾使用者,其餘270萬為藥物依賴者。

但這些數據背後仍存在一些問題,因為此調查書的作業方式為調查人員以隨機電話抽樣的方式進行,這種調查方法所可能產生的問題如:侷限於有電話的用藥者,而且限於接電話的用藥者,並且假設每位受訪者皆誠實作答。作業人員打電話給受調查住戶時通常只問:家中是否有人用藥?在這個用藥罰金越來越高、用藥隱私越來越不保的時代,期待受訪者以完全誠實的態度回答問暊似乎十分不合邏輯。尤其是那些才用完藥不久、心虛的人,及知道使用非法藥物後果嚴重性的人們,更不可能誠實作答。因此這份報告顯示的並非用藥群眾數目,而是笨得誠實回答問題的群眾數目。

其餘一些調查報告所顯示的數字往往二倍於聯邦政府主導的這份報告。種種統計數字上的不相稱只顯示了一個問題:因為藥物是不合法的,所有有關藥物的正確消息便難以獲得。

在荷蘭這個毒品政策聰明地幾乎不可理解的國家,在將近1,500萬人口裡,嚴重的毒癮者大約是15,000人到20,000之間。其次,大約有6,200人集中在阿姆斯特丹,而大約30%的毒癮者,集中在鹿特丹、海牙與烏特勒克(Utrecht),幾個大城市裡。而其他的,則是散佈在其他60個城鎮裡。不過,在阿姆斯特丹市裡,關於毒癮的問題,是和其他都市不太一樣的。例如,這些海洛英的毒癮者裡,大約有1,500人,是來自於蘇利南(Suriname,南美圭亞那的一個共和國,本來是荷蘭的殖民地),或是北非的摩洛哥。而大約2,500人,是來自歐陸的其他國家,主要是德國和義大利。

你有發現有何不對嗎?沒錯,你一定沒發現。在荷蘭這個毒品的天堂裡,所謂的「吸毒犯」遠低於向毒品宣戰的台灣。

第三問:有多少真正慘死在藥物之下?

對不起,台灣似乎沒有明確的資料,若以美國為例,以下數據來源於NIDA專題調查論文(NDIA Research monographs)在典型中的一年中:

菸草:大約39萬人。酒精:大約8萬人。二手菸:大約5萬人。古柯鹼:大約2,200人。海洛因:大約2,000人。阿斯匹靈:大約2,000人。大麻:。在美國歷史上亦找不出因大麻過量使用(OD(Over Does))直接致死的例子。其餘非法藥物:一年約四千五百餘起,總數約在酒精及吸菸致死總數量10%上下。

以上數據顯示,每年吸菸致死人數高於過去一世紀中,所有非法藥物致死人口數總和。

第四問:何種非法藥物造成最大醫藥負擔?

菸草及酒精無疑為最大醫藥負擔之首。一些權威學者估計美國境內醫藥費用中至少有40%使用於酒精及相關事物上。

第五問:何種樂物最容易上癮?

這個問題的答案因藥品及使用者不同有差異。美國國家藥物濫用學會(National Institute on Drug Abuse)的傑克.海寧菲爾德博士(Dr. Jack E. Henningfield) 及三藩市的尼爾,班諾維茲(Dr. Neal J. Benouitz)就藥物上癮定義以心理活動的情況概分為五類:
  • 退化性(Withdrawal):停止使用藥物後產生退縮癥狀的嚴重程度。
  • 強迫性(Reinforcement):藥物使用者產生一再用藥的慾望強烈與。
  • 耐藥力(Tolerance):為產生相同藥效,用藥者須每次增加用量多寡。
  • 依賴度(Dependence):戒除此藥之難易度及因用此藥上癮人數多寡。
  • 迷幻度(Intoxication):某藥物在典型用量時所產生的迷幻程度強烈與否。
下表依五類程度弱評斷每種藥物,程度分為六級。第一級為最具易上癮性毒品,上癮性隨級數增加而遞減,兩表相較之下可發現結果大同小異。
班諾維茲評估表
藥品 退化性 強迫性 耐藥力 依賴度 迷幻度
尼古丁 3 4 4 1 6
海洛因 2 2 2 2 2
古柯鹼 3 1 1 3 3
酒精 1 3 4 4 1
咖啡因 4 5 3 5 5
大麻 5 6 5 6 4

海明威爾德評估表
藥品 退化性 強迫性 耐藥力 依賴度 迷幻度
尼古丁 3 4 2 1 5
海洛因 2 2 1 2 2
古柯鹼 4 1 4 3 3
酒精 1 3 3 4 1
咖啡因 5 6 5 5 6
大麻 6 5 6 6 4

第六問:非法藥品是否易引起暴力犯罪?

大多數研究此問題的權威學者們一致認為,絕大多數與藥物有關的犯罪肇因於藥物的禁止或管制,而非藥物本身。它與酒精解禁前後的情況類似,酒精解禁前暴力犯罪及其組織有增加趨勢,在酒精解禁的同一年,暴力犯罪率下降了65%。

每年美國有25,000位殺人犯。在紐約市針對殺人犯吸食快克(crack)後作行為研究之結果發現,414人中有3人(低於1%)因藥物影響出現殺人慾望,且3人中有2人並不具主動攻擊性,也就是說,當有人侵犯這位陶醉在快克中的殺人犯時,才可能遭其反制致死。

另外,傑夫瑞洛斯在其書「影響心理藥物及犯罪」(Psychoactive Substances and Violence)中提供的三點看法,可作為回答此問題之參考。

在所有藥物中,只有酒精一類的使用量與攻擊性之間的正比關係獲得證實。在大量使用安非他命、古柯鹼、LSD或PCP後,某些用藥者可能經歷暴力式的發洩過程,但這與用藥前的心理不正常狀態可能有關。快克因藥效直入腦部,醫藥上的反應尚待進一步研究。

酒精與暴力間的關係並非純粹的藥物影響行為,而是透過某些預期,如某些場合下大量喝酒使產生暴力舉動,或青少年狂歡飲宴之後滋事打架等行為模式產生。

非法藥品與暴力之間的關係多存在於市場及買賣糾紛上。如:敵對零售商之間的爭議,買賣雙方的爭吵,搶劫,為提高毒品價錢之不法手段,及非法藥品市場與其周圍社區、團體之社會及經濟上的互動等等。

第七問:以現行方式,這場反毒大戰有無獲勝希望?

如果以下幾點得以實現,戰爭的勝利便指日可待:

能夠制止所有國家製造毒品,在1992年12月28日,ABC電視新聞網記者彼得.傑寧斯(Peter Jennins)對美國在玻利維亞的反毒作戰作了一個名為「古柯鹼戰後,玻利維受挫記」(The Cocaine War, Lost in Bolivia)的特別報導。之前,布希內閣曾表示這是一場在南美洲最有希望凱旋而歸的戰役。但記者在電視上斬釘截鐵地陳述,這場戰役已徹底失敗。根據聯邦政府的估計,美國境內非法藥品作物中有1%來自世界其他地區。在最好的情況下,美國與其他國家政府合作,才斷定這1%的來源,卻讓其他99%在美國市場上有更大、更自由的流動空間。即使美國真的使南美洲停止種植非法作物,大多數的南美國家將因此面臨嚴重的經濟崩潰。因此禁止其他國家生產非法藥品作物根本不可能。

完全阻止邊境交易。以目前已有各項統計數字及1990年為美國聯合會計部門(The 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所主導的一項調查整體來看,禁止邊境貿易是一個昂貴的錯誤,不但浪費錢,而且即使投入再多的金錢,也不能使情況更好。

1988年美國紐約聯邦檢查官史特林.強森(Stirling Johnson)估計,即使目前非法作物生產總量不增加,美國至少必須增加警方人手至1,400%才能在目前的毒品市場引起衝擊。目前聯邦政府握有的各項資料都顯示,阻止他國種植非法藥品作物、杜絕邊境走私,甚至減少透過邊境流入美國市場的非法藥品數量皆不可能。。

美國能停止非法藥品交易。美國境內有多少非法藥品零售商?答案為所有的用藥者皆是。根據美國法律,不論獲得利潤與否,只要將非法藥品傳到一下個用藥者手中,便是非法藥品交易。因此,只要你在演唱會上將一支大麻菸傳到下一個人手中,你就是毒品零售商。依以嚴格定義,總數約1,300萬到4,000萬之間。

若只以獲得利潤及有長期販賣非法藥品經驗等特點來估計,總數也在1,000萬以上。這個數量對美國目前已人滿為患的監獄而言,幾乎不可能承擔。聯邦政府已因監獄爆滿下令24個州釋放犯人。

在非法藥品零售商不增加的假設下,若強行逮捕這些零售商,監獄中每個單位至少須增加5個床位。

1992年9月,洛杉磯郡郡長雪爾門.布拉克(Sherman Block)宣佈釋放4,000多名犯人,原因就在於監獄中沒有空間收留犯人,也沒有餘錢再建新獄。以目前情況而言,只要有一人入獄,即有一人被釋放。雖然目前毒品的政策已盡其可能的嚴格,但未必解決任何問題,反而,雷厲風行的嚴刑峻法損失了一大筆錢,甚至比放任非法藥品自生自滅花費更多。

第九問:逮捕一位毒販,併入獄,需多少錢?

依美國的統計,大約估計45萬美元,使用方式如下:逮捕到起訴、定罪,15萬美元,每位犯人額外的床位因轄區不同須花費5萬至15萬美元;犯人所住寢室每年花費3萬元,判刑5年以下每年增加15萬美元。同樣,45萬美元可使200位國民獲得治療式接受教育。除此之外,一人入獄相關福利消極性花費消耗15美元,但若用於治療及教育上則可積極性地節省5美元。

第十問:目前毒品政府為黑人社區帶來的影響為何?

目前全美4分之1的黑人青少年不是在獄中,就是在假釋中。這些青少年大多數以非暴力性與毒品有關罪名逮捕,從早期的雷根政權、到布希,甚至快要下台一鞠躬的柯林頓的「零度容忍」的反毒政策等,都是主要原因。

在華盛頓特區,所謂布希的行政模範市中,有一半以上的黑人在獄中或假釋中,90%以上的黑人有被捕紀錄。在其他地區如巴爾的摩、紐約、新紐澤西、佛羅里達等情形亦同。

3分之2中學教育程度之黑人男性在30歲前會面臨死亡、殘廢、或入獄等事件。其中大多數入獄皆因涉嫌違反毒品法律。3分之1大專程度以上之黑人男性有入獄紀錄。

長此以往到公元2000年時,全美將有一半黑人因涉及與毒品有關非暴力性犯罪入獄。大多數入獄的黑人在數年後重獲自由,但入獄紀錄將使這些黑人籠罩在終生失業的陰影中。

第十一問:台灣毒品政策與其他國家政策之比較

我國對待毒品比中國大陸的文攻武嚇強硬許多,基本上是追隨者聯合國政策與美國雷根時代的「向毒品問不」的政策,如政府公告一般,在僅在的兩條法律之下,以刑法作為施行準則,然後在緝毒、拒毒、戒毒、等方面擬定紙上作業,所有的相關研究如《近年來煙毒犯罪實況之研究》、《青少年濫用藥物問題之研究》、《煙毒犯人格特質、非理性信念與吸打品動機對其輔導策略影響之研究》、《少年濫用安非他命之研究》,在這些報告裡,我們缺乏社會學家、醫藥學家、衛生專家對毒品真正的「危險」作評估,而是單就已定之犯罪事實作表面觀察綜合整裡。

由於歐洲大聯盟成立之故,歐洲地區已開始形成共同一致的管理法藥品政策。大多數國家採用法蘭克福協定(Frankfort Auord)中以去犯罪化(decriminalization)為基本概念的政策。這套方法先施行於荷蘭,後使用於英國,目前在二個國家內,成效卓著。我們可將毒品去罪化國家與為去罪化者的兩個嚴重非法藥品問題的城市成比較:

美國紐約
  • 藥癮者面臨較大醫療問題
  • 藥癮者=失業
  • 藥癮者=罪犯
  • 藥癮者的後代通常被帶離家庭,生活狀況堪憐
  • 每年上千名嬰兒因母親用藥而遭長久性傷害
  • 60%以靜脈注射方式使用藥品者患AIDS,這群人亦成為散佈AIDS之最大傳染源。
  • 每年因使用非法藥品死亡人數約4,000餘人,目前仍有60萬人因與藥品相關罪名遭警察逮捕入獄中。
英國利物浦
  • 藥癮者仍有工作能力、工作職位且具納稅能力
  • 藥癮者與罪犯間關連性甚弱
  • 藥癮者仍與家人同在,後代多在小康穩定的環境中成長
  • 無因母親用藥而傷及嬰兒之報告
  • 1%以同樣方式用藥者感染AIDS,這群人並非最大傳染源
  • 警方並不逮捕用藥者。由健康工作人員找出用藥者,提供免費諮詢、醫療、及教育。對於堅持用藥者,工作人員儘量將劑量控制在安全範圍內。
除此之外,民間組織對於反毒戰爭的影響非常大,上期破週報副刊號第136期所報導的荷蘭安全屋計畫是明顯的例子。舉加拿大的例子好了,長期以來,在加拿大從事藥物政策與法令之改革的團體與專業人士,咸有感於在現存的專業組織中,即使是宣稱最為「中立」的團體,都和政府機構太過貼近了,因此,加拿大實需要有一個獨立的機構,能夠有倡議藥物政策議題的討論與改革。並且,能夠提供一個場域,讓有志於藥物政策改革者,進行對話。同時,這樣的團體與機構,應該要成為一個使得不同觀點可以彼此分享,並且能夠與政府部門、社會大眾、其他社團組織與媒體,進行重要的藥物政策議題討論的有效機制。此外,最重要的是,在有需要的時候,應該要能夠對加拿大的藥物法令與政策,提出建議,使其更有效率與人性化。

為了達成上述的目的,一個由一群在加拿大藥物政策方面,居於領導地位之專家,所創立的「加拿大藥物政策基金會」,在1993年成立了。這個基金會是一個非營利性的組織,創始的成員包括了心理學家、藥物學家、律師、衛生政策倡議者與公共政策研究者等等。該基金會的經費完全來自於會員,以及林得史密斯中心 (Lindsmith Center)的慷慨捐助。

第十二問:毒品天堂的荷蘭呢?

阿姆斯特丹,就像其他的大都會一樣,有著城市景象的黑暗面,例如,在這裡,人們也面臨著所有藥物濫用所帶來的問題:犯罪率、偏差行為,以及藥物濫用所帶來的愛滋感染,對於公共衛生的威脅。

阿姆斯特丹市政府的藥物政策,除了要減少藥物的販賣、對抗販毒所帶來的犯罪行為之外,以遏止藥物濫用問題的繼續惡化。透過更生計畫,以協助有毒癮的人,能夠不再嗑藥。即使一時難以收效,至少必須減低毒癮對於這些人,在心理與身體上的傷害,當然,減少愛滋病的感染,則是另一項重點工作項目。

對於荷蘭人、特別是阿姆斯特丹人的觀點來說,並不想要像其他國家或城市一樣,採取強硬、武力遏止的手段,因為他們認為這樣並不能解決問題。因此,他們傾向於採取「第三條路」:既不是全副武力地面對毒癮問題,也不可能讓阿姆斯特丹變成吸毒者的天堂,而是要全方位地嘁少毒品,對於這個社會與吸毒者,所帶來的傷害。而隨著吸毒者的逐漸減少、愛滋感染的問題也沒有逐漸惡化來看,至少,問題已經在控制中了。

在阿姆斯特丹的藥物政策裡,可以分成兩個方向來說,一方面是對於毒品販賣犯罪行為的立法規範與執行,另一方面,則是採取預防性的、公共衛生與社會措施方面的執行。政策的出發點,主要有三個:

一、在地方與區域的尺度,應該有對於吸毒者相關醫藥與社會設施的網路。
二、對於這類援助,應該具有高度的可及性。
三、持續加強對於毒癮者戒毒、更生計畫的推行。

事實上,一直到80年代早期,阿姆斯特丹政府,對於吸毒者,基本上來說,是採取較寬貸的態度。1984年,在高度的政治共識情況下,出現了新的藥物政策。這個政策方向,主要有下述的特性。

一、警方、社會工作,和公共衛生機構,與社區中心,必須彼此整合、形成一個總體性之藥物政策。而市政府應該負責這個整合性的工作。

二、藥物濫用必須有預防性的措施,例如不讓國外的毒癮者進入荷蘭(特別是阿姆斯特丹市),並且主動出擊,以抑止販毒、以及其他有關的犯罪行為。

三、在城市的特定地點中,因為毒癮者的犯罪非法行為,而形成的危險地區,應該被逐漸控制減少。甚至,應該限制這些人在特定的時間裡,不能繼續出沒、聚集在這些特定的地點。

四、為了要能夠有效地、更為廣泛地掌握毒癮者的情況,並且建立一個通報管制的體系,因此,必須對海洛英問題的特質與各個層面有全盤性的總攬。

五、不管這些吸毒者,是自己不願意、或者是難以停止嗑藥的習慣,為了要減少這些吸毒者,社會與醫藥衛生機構必須要協助這些毒癮者。

六、誘發、鼓勵這些毒癮者戒除毒癮,並且接受戒毒的更生計畫,並且,致力於使他們能夠再次地回歸社會的正軌。

七、從1984年以來,另一股重要的協助力量,則是對於愛滋病感染感染的篩檢。也就是說,所有的藥物政策,都必須包含這項工作。在這些政策工作中,以美沙酮(methadone)治療海洛英毒癮,以及對於愛滋病毒的篩檢,是藥物政策的核心。

那麼,究竟荷蘭的藥物政策,究竟發揮作用到什麼程度?一些數字可能可以給我們一些答案。在阿姆斯特丹,社會工作者,與公共衛生機構,限85%的毒癮者,保持聯繫。而毒癮的HIV呈陽性反應,與B型肝炎的感染率,要比歐洲和北美的其他城市低得多。而和許多其他城市與國家相比,許多嚴重的犯罪,並不是由吸毒者所帶來的。特別是這幾年來,停止嗑藥、接受治療的人越來越多,吸毒者比例更是越來越多。不過,換句話說,現有的毒癮,也有年齡逐漸高層化的趨勢,而這群人可能是既有社會工作與公共衛生機構,較難以掌握的一群人。

第十三問:如何處理目前的藥物問題?

目前只有破週報傾向於支持前所述的「去犯罪行為」的處理方式,可能提供另外一條出路。

第十四問:合法化須更多費用,亦或能節省經費?

台灣實在很難回答這個問題。在此仍以美國為例,根據最新一份聯邦政府所做的調查分析顯示,將目前非法藥品合法化將每年至少可得淨利370億美元,這份數字仍屬保守估計。以下將列出此調查報告。此報告由西塞多爾‧維利斯主導(Theodore R. Vallance),此人為國家心靈建康計畫機構(The Branch Of the National Institutes of Mental Health)之前主席,這份報告在他的主導下已進行多年,後在1995年7月10日國家評論(National Review)中發表。

以下以百萬為單位
  • 節省預防研究及服務保守估計3,572
  • 節省治療研究及服務保守估計2,802
  • 小計22,000
  • 藥物稅15,000
  • 37,000
項目 原法預算 減至 省下
直接:法律執行 13,230 3,300 9,903
禁止交易花費 2,200 0 2,200
毒品犯罪相關警力 399 40 359
政府委託民間
反毒機構花費
69 17 52

項目 原法預算 減至 省下
間接:犯罪受害者 842 210 632
監禁 4434 887 3547
犯罪事業 13,976 2,679 11,297
小計 18,374

第十五問:你還在猶豫嗎?

唯一的選擇,可以上網去看看反毒戰爭的網站。然後自己做個判斷。妳可以選擇自己的腦袋,使用自己的身體,可是不要再追隨別人使用愚蠢的手勢,逕唱反毒的調了。

放心藥解放

原文轉自(From):國際邊緣‧藥平等/藥物政治與科學:放心藥解放


這本書的主題在台灣常被泛稱為「搖頭文化」,所涉及的「瑞舞」(Rave)與「搖頭丸」是世紀之交在中、港、台華人地區流行的社會爭議,爭議的核心則是所謂的「毒品」與「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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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人認為毒品文化是西方傳來的,不過,在西方的語言裡並沒有「毒」這種明顯負面價值判斷的說法。單從字面意義來說,「毒」對身體的影響似乎就是不證自明的,然而在西方,這些毒品大多被歸屬於「藥物」的範疇,有些是植物的提煉,有些是化學的合成,其對身體的影響也還有理性認識與辯論的空間。華人所謂的「吸毒」事實上包含的是西方的「濫用藥物」和「服用禁藥」。作為理性思辨,我們應該拋棄「毒品」和「吸毒」的說法,改從「藥物」的角度來審視本書所提及的這些會影響或變異心理狀態(altered states)的藥物。

「毒品」的說法和現代華人深層心理有著另一個密切的連結:近代中國民族主義的重要建構之一,就是在帝國主義壓迫的歷史際會中(即鴉片戰爭),將鴉片建構為帝國主義掠奪中國經濟的侵略工具的象徵,同時也是毒化中華民族健康、使中國人成為沒有生產力的東亞病夫的象徵。這個雙重象徵的建構造成了至少兩種後果:

第一、吸食鴉片原來不是一個下層階級的偏差行為或犯罪,中國社會的上層階級一向就吸食鴉片,鴉片也並沒有現在「毒品」的意義。但是鴉片戰爭之後,鴉片以及之後的類似藥物都蒙上了「毒品」的污名,而且被嚴重的妖魔化,吸毒與販毒者都被視為犯罪與偏差者。

第二、「毒品」扣合上民族主義的意識,使得毒品問題成為民族主義與國家權力的工具。現代以來,國家以「人口」(國民身體健康、生殖與性、平均壽命)為權力掌管的目標,不斷深入規訓人民身體,也得以擴大自己權力的範圍、深度與細密度,進而深入滲透社會網絡、細緻地管理個體。這種權力技術被傅柯(Michel Foucault)稱為「生命政治」(bio-politics)。「毒品」則為國家的「生命政治」或「治理」(govern mentality)提供了一個最佳的正當化論述。事實上,中華國族(主義)的建構就正建立在「反毒救民族存亡」(以鴉片戰爭為象徵)這套論述以及民國以來的生命政治之上。從「毒品/吸毒」這樣的語言與背後意識之沿襲來看,台灣與其他華人地區一樣,仍然深陷於中國民族主義意識對於毒品的文化建構之中。

為了保持一個理性中立的討論態度,我們將本書所討論的這些大麻、LSD、安非它命、MDMA 等家族藥物統稱為「放心藥」(psychedelic drugs)。之所以將psychedelic翻譯為「放心」,乃是因為這些會造成心靈意識變化的藥物符合了「放」的七個意思:

1. 縱之使去(例:放肆)。「放心」──縱心,讓心自由、狂野。
2. 逐、棄(例:放黜)。「放心」──棄心,將自己的心放逐。
3. 置(例:安放)。「放心」──心非固定,可以被置放他處、可以離身等。
4. 至(例:放乎四海)。「放心」──直指心、直到心、直見心。
5. 依(例:放於利而行)。「放心」──依照心、順從心、與心翱翔。
6. 散(例:放款、放糧)。「放心」──心沒有統一原則,可以多重分散。
7. 擴而大之(例:放寬)。「放心」──心延伸到全人、全宇宙(心人天合一)。

我們之所以將psychedelic drugs稱為「放心藥」,而非「迷幻藥」,乃是因為:第一、放心藥雖然有時也會造成「迷幻」的感覺或狀態,但是同時也會造成其他感覺或狀態(例如狂喜、心暖、離身);易言之,放心不只是迷幻而已(像鎮靜劑、安眠藥也可以造成非迷幻的放心狀態),而「放心」一詞的七種解釋比較寬廣,可以涵蓋服用放心藥後的各種可能意識狀態。第二、「迷」與「幻」都有某種負面的含意,「迷」暗示當事人喪失自主,「幻」則否定放心藥可能造成實際的轉變,這兩點都不是事實。放心藥的迷幻狀態乃是自主的放心,是真實的心靈改造,就像讀書、聽音樂、坐禪、體驗等各類活動一樣真實。

為了營造一個理性的討論氛圍,我們不應再把這些藥物稱為「毒品」,因為它們沒有「毒」。讓我們正名它們為「放心藥」。

許多以非理性的恐嚇為手段之主流團體說:放心藥物會對身體產生不良的副作用,所以要稱它們為毒品。但是主流團體所依賴的「科學研究」常常是道聽途說的,因為正如本書所顯示的,放心藥的科學研究或證據本身就是政治問題。同時,放心藥的副作用之說並沒有指出:這些副作用是在什麼樣的條件下出現,多長期的使用才會有副作用?(由於長期追蹤的困難與副作用因人而異的特色,這些問題其實是所有藥物的副作用研究所共有的基本難題,不限於放心藥。)眾所周知,所有的藥物都有副作用,所謂藥物的「副作用」其實根本就是一種「作用」,只是看我們服藥的目的為何來定義什麼算是副作用而已。俗話說:「是藥三分毒」,既然所有的藥都有毒,那麼何以單單抹黑放心藥為「毒品」呢?再說,MDMA(快樂丸或搖頭丸或E)或大麻的副作用,一般均認為比起許多其他「正當」藥物要小得多。即使 MDMA 有可能讓人上癮,但是和酒精的「上癮性」、「傷害腦細胞」相比,後者顯然沒有被當成毒品來禁絕,反而成為國家的重要稅收來源。更有甚者,改變身體化學的藥物(即大多數藥物)往往比改變心理化學的藥物(即放心藥)更「毒」,但是國家與社會主流卻總是選擇嚴厲地管制放心藥物。

這個選擇性的管制還可以更進一步來觀察。

首先,不只放心藥可以造成「放心」狀態,還有很多作為也可以造成放心狀態。如果我們只討論心靈或意識的迷幻狀態或知覺轉換(altered states of mind or consciousness)這種放心現象,那麼,除了服用放心藥物可以造成這種迷幻狀態之外,剝奪睡眠、重複的身體動作、靜坐或禁食修行、失戀、太空漫遊、過度羞恥、劇烈的調整日常例行習慣、聽音樂、跳舞、性、唸咒或誦經、飲酒、催眠、高速飛馳、視覺光影的奇異變化、嗅覺的不尋常刺激、集體狂熱地重複動作或口號、前衛的多媒體藝術、吸強力膠……等等舉不完的例子都同樣地可以造成迷幻的效果。很明顯的,如果國家法律禁止放心藥,是為了禁止放心狀態的存在,那麼也應該同時禁止其他導致放心的作為。

其次,放心或迷幻心靈的狀態不是個罪惡現象,反而是值得追求的狀態,是自古以來人類一直希望達到的目標。從古至今,人類就不斷利用許多不同手段(如宗教修行、儀式、重複身體動作、魔音狂舞的狂喜等)來變異心靈狀態以達成「放心」,有些更藉助放心藥物來和深層內心、社群、神祉以及宇宙溝通。在發明化學合成的放心藥之前,過去的人類主要藉助自然的放心藥飲食,例如菸草、酒精、咖啡、茶、某些特殊植物(菰蕈類、大麻等),以及提煉的放心藥物(如古柯鹼、鴉片)。而這些自然的放心藥也都曾在歷史不同的社會與時期中被查禁(禁菸、禁酒、禁咖啡、禁茶等),也都(曾)被視為「毒品」。

一九六○年代到七○年代不但是新放心藥物(如LSD)大放異彩的年代,也是放心藥的政治首次被自覺地引入社會批判、以及反抗主流的次文化(或稱「反文化」)的年代。一部被湮沒的放心(藥與人)歷史傳統在世人眼前豁然開朗;放心藥、音樂(舞)與性解放在那個年代結合(sex, drugs, rock and roll),也大大地豐富了反文化的基進(radical)深度。反文化的英雄們提倡利用放心藥來探索內心與宇宙的奧祕,視放心藥為航向心靈銀河的太空船。放心藥對於意識的變異作用則被視為人類心靈進化的契機,因為放心藥能開發心靈潛力或甚至集體潛意識等等過去人類無法觸及的奧祕,幫助人們更容易的獲取宇宙宗教經驗,人類的進化因此可以藉著科技(放心藥)而邁向一個新的跳躍。1980年英國導演肯羅素拍攝的與本書同名的電影Altered States(台譯「變形博士」)大體上表達了這樣的一種科幻的期望與探險。

一九六○年代 反文化(counter culture)的放心藥政治,其核心要求至今仍然有效:人類有權利『利用』放心藥向心靈拓荒、開發心理經驗,進而得到快樂愉悅、精神昇華、自我認同、社會團結(與他人打成一片)、形塑生活風格(「玩耍藥」作為一種生活方式)。「放心」是人權、是身心自主權。我們有權利「放心」,也有權利使用放心藥!

不過從一九六○年代之後至今,反文化運動結束,但餘緒猷存;新的消費文化和新的壓迫-反抗形式,造就了新的放心藥文化──這是我們在今日思考放心藥政治時必須面對的,這也是本書的重要價值所在。

這本書的<前言>首先清楚地點出了新放心藥政治的企圖與能量,接下來的第一章對於MDMA這種放心藥與電子樂舞在美國反文化與次文化中的發展回顧,也為本書後來的歷史敘述(主要是英國社會的放心藥文化)鋪陳了足夠的政治線索。這個敘事有其特殊的意義:雖然新的放心藥文化也有過去反文化的鬼影,但是較為奪目的乃是商業利潤、享樂主義、消費文化、黑道暴力、危險與幻滅等等,這些現象則使許多「左派批判家」把放心藥文化當成去政治化的甚至反動的證據。這類左派從反文化時期開始,就沒有真正接受像性、藥、年齡世代之類的新興社會對抗(antagonisms),他們把這些新形態的政治都當作波希米亞式的放縱,或者小資產階級的幻滅情緒與空虛態度。在很大的程度上,這本書可以說駁斥了這類左派與社會批評家對於放心藥文化的去政治化解讀。

就放心藥的當代文化面貌而言,本書顯示新的放心藥文化更緊密地結合了科技、音樂與跳舞,但是又不僅止於「DJ利用新科技來生產新音樂」這個簡單事實。音樂本身必須和服用放心藥(亦即MDMA)後的效果緊密結合;跳舞也不僅止於身體的動作,舞客的裝扮(奶嘴、白手套、墨鏡等),以至於舞會的燈光、裝潢、佈景或佈置、花樣噱頭等等也有帶出放心藥氣氛的作用。總之,新的放心藥文化離不開跳舞派對,但是同樣地也離不開警察的取締與黑道的干預,這些都構成了放心藥舞會場景的內在元素。例如,因為逃避警察取締,舞會舉辦者和參加者必須利用新通訊科技管道來聯絡與動員,舉辦場地也趨向荒僻的鄉間山邊或廢棄空屋。

就好像同性戀與黑人在放心藥文化中曾經扮演要角,但又不僅止於他們而擴散到不同的階級與族群,放心藥文化的發展也包含了很多不同或矛盾的成份。有昂貴的舞會門票與商業化收編,但是也有免費舞會與延續60年代反文化的嘗試。放心藥舞會在都會延燒,但是也在郊區。放心藥文化的夜生活娛樂出現在商業都市,但是也在工業城鎮生根。本書顯示英國的放心藥文化發展乃是一個有多重因素與多種人物、多樣行動和反動,此起彼落,既銜接又斷裂,既分岔又匯流而成的結果,構成了一個很複雜的故事。

雖然放心藥文化是複雜的,但是進步社會運動仍須從中追索政治的可能性,串連或建構出之中的各類社會對抗,以開展壓迫/解放的辯證;而不是嘲諷放心藥文化中看似幼稚的口號(如PLUR,但嘲諷者忽略了這口號也是嗑E後的感覺經驗),更不能否定放心藥文化對批判文化與主體的可能貢獻,如此才能釋放出存在於社會邊緣的能量。至少,對於放心藥所遭到的抹黑污名、對於沒有受害人的嗑藥卻被指為犯罪、對於國家以掃毒來製造道德恐慌、對於查禁放心藥而引來黑道的暴力與暴利…這些基本的簡單事實,進步社會運動不能視而不見。

作為一本快樂丸文化歷史的記錄,本書自然沒有觸及許多其他相關主題,而這些主題對放心藥政治則是極為重要的。例如:放心藥合法化的論證;放心藥運動(例如大麻合法化)的進展與影響;不限於放心藥的當代藥物革命與藥物新文化(百憂解、柔沛、威而鋼、荷爾蒙藥物、β受體阻滯劑等等不計其數的新藥與新用藥文化)。當藥物使用與藥物濫用的區分隨著用藥者知識增長(因而能夠抗拒醫療體系的指示並且自行挪用與調整)而日趨模糊時,當大麻合法化時,當(例如)β受體阻滯劑成為人人出席重要活動前的必備良藥時,查禁放心藥的理由又焉能站的住腳呢?(註:β受體阻滯劑有治療心臟病等效果,但是同時此藥可以產生非迷幻的「放心」狀態,有些音樂演奏家在表演前服用,以保持演奏時的心情放鬆與精神一致)。

另外,這本書雖然觸及了休閒消費文化、夜間娛樂工業、身體文化,但是還不夠深入;未來,進步社會運動也同樣地須要辯證地看待放心藥文化的商業化,認識其中的積極抵抗成份與政治可能。台灣本世紀初開始的週休二日已經創造出夜間娛樂工業與夜間休閒文化的成長可能,越來越多上班族正在加入無業者的夜間活動(都會大型購物中心的夜間延長營業更增長此一趨勢)。夜間作為社會邊緣性的衍生時間,雖然因此出現更多商業化與主流化的趨勢,但是也構成了邊緣性擴大影響力的場域。性、藥、與許多邊緣「偏差」都在夜間蔓延,故而國家對於夜間活動(特別是對舞場等性與藥的場所)的監視與干預必然加強,不過,由於夜間商業未必能配合──甚至某種程度的排除──國家這種監視與干預,夜間商業與國家的矛盾也將有助於邊緣空間的政治化。

讀了本書後,我們發現英國警方對於放心藥舞會場景的取締,瑞舞舞會舉辦者與警方捉迷藏、和黑道周旋、設計新的舞會舉辦策略等等現象,也已經在台灣出現;甚至主流假借瑞舞派對之名而進行收編之舉,也同樣發生在台灣。但是略微不同的可能是,台灣的E文化有更多年齡世代的政治牽涉其中,這使得台灣的放心藥爭議似乎無可避免的會有世代鬥爭的成份。

至於放心藥政治在台灣,我們預測「掃毒」將成為「掃黃」之外的另一個尖銳社會對抗;國家與新主流對「毒化青少年」道德恐慌的建構將進一步擴張與鞏固新主流的權力。

那麼誰是這一波的新社會主流?我們現在已經看到的是,許多比傳統民族國家還要靈活能動並有正當性的NGO,正以打造「新的公民社會」為目標,以民間自發來替代政府功能。然而,這些向上提升的「新公民」與民間社會也同時針對「不具公民資格」的青少年與外勞、以及「公民資格存疑」的偏差邊緣,進行著比國家更有效的排它(exclusive)規訓與監視。事實上,透過排擠醜化邊緣,來打造自身的道德文化優勢,正是這些新主流的權力基礎與身份認同。我們同時也觀察到,新主流(包括了昔日的社會運動與社會批判者)往往以過去左派的社會批判論述來抗拒新藥物、新科技、新身體的出現。不過,令人感到樂觀的是,對於台灣這種新形勢的抵抗也一直存在著,許多年輕世代很自覺地集結為放心藥文化政治團體(例如Studio E),積極進行更深入的抵抗部署,這自然使得國家與新主流的掃毒論述或甚至整個霸權計畫出現變數。這本書在此時的出現也是一個重要的抵抗跡象。

2008年4月19日 星期六

麻@本草綱目

來看看在咱們老祖宗的眼裡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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穀部

大麻(火麻、黃麻、漢麻)。

【釋名】火麻、黃麻、漢麻。

【集解】雄者牡麻,雌者苴麻、苧麻。花名麻勃。麻勃即是大麻的花。

【氣味】麻勃:辛、溫、無毒。麻:辛、平、有毒。大麻葉:辛、有毒。

【主治】

麻勃(大麻的花):

1、記憶力衰退。用初秋收取的麻勃一升、有參二兩,共研為末,蒸透。每臨星時服一小撮。

2、瘰鬁初起。用初秋收取的麻花、中夏收取的艾葉各等分,作炷灸患處百壯。

3、刀傷病麻木。用麻勃一兩、蒲黃二兩,共研為末。每服一小匙,酒送下。白天服三次,夜間服一次。

4、風病麻木。用麻花四兩、草烏一兩(炒存性),共研為末,加煉蜜調成膏。每服三分,開水送下。

麻(麻子連殼的總稱,大麻的果實):

1、大便秘,小便數。用麻子仁二升,芍藥半斤,厚樸一尺,大黃、枳實各一斤,杏仁一升,一起熬研,加煉蜜和成丸子,如梧子大。每服十丸漿水帝下。一天服三次。此方名「麻仁丸」。

2、月經不通(或兩、三月,或半年一次)。用麻子仁二升、桃仁二兩,研勻,熟酒一升中沁一夜,每天服藥一升。

3、消渴(日飲數鬥,小便赤澀)。用秋麻子仁一升,加水三升,煮開三四次。飲汁。

4、血痢不止。用麻子仁汁煮綠豆空心吃,極效。

5、刀傷瘀血腹中。用大麻仁三升、蔥白十四枚,搗爛,加水九升煮成一升半,一次服完,血出即愈。不盡時可再次服藥。水九升煮成一升半,一次服完,血出即愈。不盡時可再次服藥。

6、發落不生。用麻仁汁煮粥常吃。

7、小兒頭瘡。用麻仁五升,研細,水絞取汁,蜜調搽瘡上。

大麻油:熬黑敷頭上,治發落不生。

大麻葉:

1、下蛔蟲。用大麻葉搗汗服五合。

2、瘧疾。用大麻葉,炒香,過一會,研為末,臨發病前用茶或酒送服適量。

大麻的莖或莖皮:治破血,通小便,跌打損傷。

大麻根:帶下崩中,熱淋下血,跌打瘀血。

漚麻汁:消渴、瘀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