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北東西南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北東西南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09年1月6日 星期二

快活大麻仙

《繼兄弟》是製片祖阿巴杜繼《搞出人命》(Knocked Up)、《超級壞蛋》等以延遲成長為題材的系列中最新的一部。言猶在耳,這好萊塢最當時得令的母豬又一部新作《黃梨快車》(Pineapple Express)呱呱落地了。
##CONTINUE##

導演是憑《喬治華盛頓》成名的大衛高登格林,頗有才華,但他接下來的《天下女孩》(All The Real Girls》及《暗流》(Undertow)都賠得雞毛鴨血。《黃梨快車》中他只是僱傭兵,作者風格派不上用場,但至少票房打了勝仗,不會從此被人誤為瘟神。

《黃梨快車》是近年描繪男性友誼而又不帶斷袖嫌疑最好的片子。
《黃 梨快車》片名是指一個特殊的大麻品種,根據角色形容,“快活一如進入上帝的陰戶。”影片靈感取自《真的浪漫》(True Romance)中畢彼特飾演的大麻仙角色。片中要角都是大麻仙。憑《搞出人命》走紅的謝羅傑飾演阿達,一個法律文件遞送員,一日他在工作前先去探訪他的 毒販好友索爾(占士法蘭可飾),后者向他推荐“黃梨快車”,兩人邊吞雲吐霧,邊暢談時,阿達向索爾透露他要遞送文件的收件人時發現,原來索爾也認識,這是 他的生產商。阿達后來按址蒞訪時,卻不巧目擊這生產商正在殺人,一名女警也幫上一手。他驚嚇之余立刻開溜,卻不幸在現場留下煙蒂,生產商吸一口,就知道是 《黃梨快車》。

他要找出零售商還不容易?阿達也知道事態嚴重,早與索爾漏夜逃亡。

劇情聽來真是陳腔濫調,影片還向影史眾多老友記電影,如《藍調兄弟》及《午夜狂奔》等致敬,不乏飛車追逐及直搗黃龍的例牌場面,但戲肉不在此,而在兩個主角乘搭“黃梨快車”途中半迷糊狀態的精彩談話。

《蜘蛛俠》中飾演憤世嫉俗反派的占士法蘭可,這回豁出去了,瘋癲得令人另眼相看。《黃梨快車》是近年描繪男性友誼而又不帶斷袖嫌疑最好的片子,兩人享受共處的時光,這是願意以身相許的女朋友也比不上的。

我認為《繼兄弟》和《黃梨快車》都有成為儀式電影的潛質,但這說不了準的,就交給時間吧。

2008年9月14日 星期日

人生好浪費 ─ 閱讀《猜火車》




文/紀大偉 
書名:猜火車
作者:厄文.威爾許
譯者:但唐謨
出版:商周 2008 / 08


##CONTINUE##

在討論《猜火車》小說之前,必須先提及一九九六年的改編電影──畢竟許多人先看了電影版才接觸原著小說。《猜火車》成為另類經典電影(cult movie);說它是另類經典,是因為它雖然沒有擁抱主流社會的價值觀,卻不斷吸引各地(含台灣在內)的死忠影迷。在死忠影迷的心中,這種另類經典比好萊塢電影更值得Orz祟拜(cult就是祟拜之意)。片中「男主角在片中爬進酒吧骯髒馬桶,然後在水肥池裡尋找二粒禁藥」的驚奇畫面讓人津津樂道,而片中幾個年輕男女寧可「浪費」青春也要和多種禁藥生死糾纏的生活也讓不少觀眾難忘。挑釁主流價值觀的畫面,以大特寫的方式(表示要觀眾瞪大眼睛去看),貫穿全片:注射藥物的過程,像是宗教儀式一樣虔誠;眾人物嗑藥之後,爽得軟趴趴倒地上爬不起來。從主流價值觀來看,這些角色的人生是浪費的:他們嗑藥之後,軟趴趴地連性事都辦不成,更別說去當上班族賺錢了。這部電影著名的廣告詞「choose life」(選擇生命),並不是指自由自在地選擇任何一種生命,而是指選擇所謂「值得」的生命(有錢買車買房的上流生活)──「choose life」的反面,並非選擇死亡,而是指選擇所謂「不值得」的生命(如,嗑藥的人生)。選擇人生(選擇主流的人生)vs. 選擇浪費(選擇非主流/反主流的人生),是穿透全片的辯證。

《猜火車》電影版和原著小說,卻是兩回事。容我提醒讀者,《猜火車》的電影版和小說版各有可觀之處。看了電影版而沒看小說原著,或是因為沒看電影版所以不敢看小說原著,都很可惜。電影版雖然精彩,但是它兩個小時的長度實在沒有辦法呈現原著小說長達三百五十頁的複雜面貌。另外,電影版拍成節奏明快的(黑色)喜劇,讓各國年輕觀眾看得很爽,但小說原著卻絕不是喜劇,提供給讀者的痛感多於快感。痛感的來源之一,在於父母。電影版幾乎沒有呈現出主要角色的父母(父母角色偶爾出現,但戲份極有限),基本上主要角色不必去向父母解釋自己是否浪費了生命;然而小說版之中幾乎每個角色都活在父母的陰影下,而且他們主要的難題就在於滿足父母的期望(是不是對不起父母?我是歹子嗎?)。電影版之中的父母極少,而且具有喜感;小說版之中的父母卻極多,一點喜感也沒有。正因如此,小說版對於台灣讀者來說似曾相識──如何和父母的陰影纏鬥,正是台灣讀者熟悉的修行。

小說中的痛,變成電影中的爽。回頭想想,「猜火車」這個標題究竟是什麼意思?電影版並沒有提出清楚的說法。或許有些影迷認為,「猜火車」這個行為意味「年少輕狂」的生活。然而小說原著中,「猜火車」這個動作卻幾乎是「年少輕狂」的反面。這個動作的意義藏在書中暗處──我不說「猜火車」意味什麼,只能請讀者自行在書中摸索。

《猜火車》電影版可能讓觀眾忘記該片的蘇格蘭背景,可是原著小說不會讓讀者忘記該書的風土。呈現蘇格蘭特色的主要工具,是語言文字;在語言文字表現上,電影版溫和,而小說版激烈(畢竟小說全靠語言文字表現,不像電影以視覺為主力)。小說版的文字比電影版更猛。《猜火車》原著小說很吊詭,一方面是英文小說,另一方面卻又不是。打開《猜火車》原著,讀者會發現此書的英文根本看不得,因為絕大多數用字都是英英字典查不到的。這部將近三百五十頁的英文小說,只有寥寥幾頁使用「正常」英文。在讀此書時,要進行兩種翻譯:一,這部小說不能光用眼睛看,還要用嘴巴讀。如,書中的「thegither」其實是「together」 。讀者要讀出聲,才可以用自己的發音器官去「體」驗書中人物的肉身感覺。這是口譯。二,有些字就算讀出聲了也難以辨認,因為那些字是蘇格蘭俚語或是嗑藥圈子的黑話,就算翻遍英英大字典也查不到。於是,(次)文化的翻譯也是必要的。

這樣的小說,是有用的,還是沒有用的呢?為了讓這部小說變得比較有用(或,為了避免這部小說在美國被人浪費掉),當《猜火車》在美國上市時,書商特別在書末加上五頁詞彙對照表(如,書中的「bairn」就是美國的「baby」,「bevvy」就是「drink」),以便讓美國讀者看懂此書;不過,書商的「好心」卻引起爭議。有人認為《猜火車》不該向主流英文妥協;加添了這幾頁詞彙對照表,就破壞了《猜火車》的非主流/反主流精神。不過,也有人認為這幾頁詞彙對照表的幫助,並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因為光靠這幾頁詞彙對照表,主流讀者還是覺得此書的英文玄奧難懂。非主流語言寫作是兩面刃,有缺點也有強處。明顯缺點是不易讓讀者一下就看懂(於是,就被認為是沒有用的語言),但長遠優點是讓語言變得更豐富活潑(結果,也變成極有用的語言)──事實上,對於當前英文俚語最有影響力的文學作品之一就是《猜火車》。也因此,在當今翻譯學研究、國族主義研究,以及後殖民研究的國際學者書單中,《猜火車》這部小說是一個基本的文本。而在台灣情境中,非主流的漢文寫作也讓人懷疑其用處何在:認同本土化運動的人可能認為非主流漢文極有用,不是在浪費時間;可是,不認同本土化運動的人卻可能認為這種非主流漢文一點用也沒有,只是在浪費時間。在討論非主流漢文的價值(有用/沒用)時,不妨參考《猜火車》原著小說的境遇。

人生好浪費,浪費人生好?──這種存在主義式的疑問,在小說的語言表演,角色刻畫,情節鋪陳種種層面,都一次又一次體現。在小說之中不斷出現的幾種象徵,也和浪費/不浪費有關。最明顯的象徵就是嬰兒(嬰兒也在電影版出現,但小說版比電影版更耽迷嬰兒)。生出嬰兒,究竟是善用了人生(年輕父母身為有用的生產者),還是浪費了人生(年輕父母身為沒用的消費者,好像刷卡一樣不小心刷出一個嬰兒)?尢其當父母是失業又嗑藥的年輕人時,嬰兒未必帶來喜悅,反而激發恐懼──父母一看見嬰兒,就想起自己毫無價值的人生。和嬰兒相比,比較不明顯卻可能更值得玩味的價值象徵,是足球。

英國人(含蘇格蘭人在內)對於足球的痴迷舉世聞名,「曼聯」(位在曼徹斯特的著名球隊)在書中不時浮現,足球在書中主要人物身上都留下痕跡──注意,在這本重男輕女的小說中,男性角色都在乎足球,女性角色卻都和足球無關。在書中角色還是學生的時候,他們下場踢足球,其中有人還幾乎成為足球明星──他們是足球球藝的生產者,足球讓他們覺得自己是有用的人;然而,當這批人進入社會之後,他們卻只能透過電視極被動地看球(他們不在足球場的草地上,也不在足球場的觀眾席上,而在電視機前──也就是說,他們和自己的沒出息老爸一樣,都只看電視球賽)──他們成為足球球藝的被動消費者,他們一看見任何一顆足球就聯想起自己浪費的青春。他們的「身份認同」也建立在足球上面。任何(男)人都必須去支持一支足球隊,不然就沒有「歸屬感」。這種建立在足球上的認同感,在小說版之中具有重量級的份量,幾乎和國族認同一樣重要──可是,在電影版中卻幾乎隱形。在《猜火車》小說的世界裡,人與人互動不但要在乎你的「省籍」(蘇格蘭人、英格蘭人,還是愛爾蘭人?),要在乎你是愛丁堡城內還是城外的人,還要在乎你是哪一支球隊的後援隊會員──在每一個關卡,你一旦選錯邊,就要吃苦頭了。足球從消費社會的上游(生產者的位置)到下游(消費者的位置)的滾動過程,對應了小說人物的向下爬行。

要如何走出「選擇生活」和「選擇浪費」的輪迴?《猜火車》並沒有提出明確的答案。或者該說,《猜火車》選擇將希望寄托在未來──這正是卡奴的心理。明天會更好,明天就是最好的提款機。《猜火車》原作者在《猜火車》叫好叫座之後,一直有意循環使用(recycle,又是一個在乎有用/不有用的字)《猜火車》之中的小說人物。近年他終於出版了《猜火車》的續集《春宮電影》(Porno;中文版也將在台灣上市),由《猜火車》原班人馬(懶蛋、卑比、變態男等人)擔任小說人物。今天過得不好也沒關係,反正有未來可以當靠山──這種向前看(向錢看?)的信用卡式邏輯,就是建立在今日沒出息/明天有出息的意識型態上。輪迴如同循環信用,沒有人走得出來,反而不斷有人想要進去。

(本文摘自該書序文/商周出版提供)

2008年5月11日 星期日

「種子無芽」 涉種大麻 沒事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屏東分局查獲2035顆大麻種子,逮獲男子李亞宗在屋後種植大麻,警方把大麻種子交由調查局培養鑑定,培植30顆大麻種子,卻都沒有發芽,檢察官只好以不起訴處分,警方則是白忙一場。
##CONTINUE##
屏東分局偵查隊日前接獲線報,指有人持有手榴彈等違禁品,警方攻堅搜獲手榴彈等物,在李亞宗住處窗台上查獲疑似大麻種子的培養皿,警方隨即搜出多達2035顆大麻種子。

檢察官將2005顆尚未種植的種子以及培養皿裡的30顆種子,交由調查局鑑識,經過長達5個多月培養,調查局正式回覆,扣案種子含有大麻成分,但2035顆大麻種子栽種無成果,認定不具有發芽能力。

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基於無罪推定論,認為大麻種子無法發芽長成,所以不起訴被告,警方獲知後相當受挫。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榮龍表示,檢察官不起訴本案被告依法有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4條第4項所指持有大麻種子,必須是要能發芽的種子,就如同持有不具殺傷力的改造或玩具手槍,不能逕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兩者道理相同。

2008年5月6日 星期二

哪時候開使用轟趴?

原文轉自(From):衛武營十字樓

不曉得從哪時候開始, home party 變成了中文轟趴。取締戶外舞會的國家警察現在又進到私有領域抓人了,娛樂的道德規範從公共空間進入私人空間。除了台灣部落格上剛有的2F以及texsound關門的消息外,還有今日兩則消息對比著。##CONTINUE##

編譯馮克芸/綜合紐約時報專題報導

住在紐約曼哈坦的廿二歲研究生安娜說,她清楚記得自己是如何踏入紐約最時髦的地下社交場合。那是一封來自陌生人的即時傳訊,對方透過交友網站找上她,表示當地一個稱為「抬一腿」的組織正要舉辦情色派對,想邀她參加。

安娜經過深思熟慮,回了一則訊息:「好呀,小子,我來查查。」

為了取得參加許可,安娜必須先把自己的相片和一篇情色文章傳給「抬一腿」組織創辦人卅三歲的帕拉嘉,一個篤信性實驗的人。安娜後來獲准前往,通關密語是「解開我的緊身內衣」,去年某一天,她穿著頂級網襪和高跟鞋,參加這輩子頭一遭性派對。

對曼哈坦年輕人而言,近來這種性派對紅極一時,而且花樣百出。它多半由女性發起,透過網路舉辦情色派對,網路在其中既是行銷工具,又是過濾機制,一方面挑逗群眾,一方面招徠付費顧客。

許多女性把這種聚會當成「搞情色關係」,類似的聚會名稱還有「調情紐約市」、「色情紐約市」、「傢伙」等。而主辦者把它當政治活動,一種在後女性主義時代賦予女性性自主權的活動。

卅歲的梅琳娜.蓋勒佛曾是紐約大學人類性行為研究所研究生,目前是「傢伙」聚會創辦人之一,她表示,這種派對的意義不只是「跟男朋友去參加性派對且在一群人面前做愛」,她說:「這其中的思維是:女性需要自己的空間來探索性行為,派對中所有發生的事都由女性主導。」

去年耶誕節前,「抬一腿」在東哈德遜街的卡納維爾酒吧為夫妻檔或情侶檔辦了一場性派對,現場約兩百人參加,多半是二、三十歲的年輕人。參加者在說出進場密語「我性感」後入內,而酒吧內的女性都遵守紐約法令,僅上空示人,方便他人在乳頭上作畫。

有些年紀較長的性派對常客對許多年紀輕輕的女性玩多P表示驚訝。目前主辦「莎薩性派對」的瓦歷茲說,愈來愈多年輕伴侶現身類似場合,有些女孩才十八、九歲,男的也不過廿一、二歲。他說:「哇!看到這麼多年輕人投身其中,太意外了。」

在這個年輕人流行上網寫日誌、揭露自己私密生活且交換觀看大人物做愛錄影帶的時代,裸露或公開做愛已比過去普遍,而公領域和私領域的界線則更模糊。以廿二歲的安娜為例,她對自己在「抬一腿」公開做愛、讓HBO頻道拍攝真人秀,覺得無所謂,她唯一在意的是燈光效果。

有些人擔心,這類派對一味追求性自主,忽略各種性病或愛滋病等疾病的威脅,雖然「抬一腿」要求參加者戴保險套。此外,紐約貝斯以色列醫學中心臨床心理醫師兼性治療師梅根.佛萊明表示,這種性派對還可能造成心理危機。她說:「一場熱烈的露水幻夢不一定會讓女性產生『我在真實生活中也要享受性』的感受。在夢幻場景中,每件事都是安排好的,但實際生活未必如此。」

梅根.佛萊明還警告長期後果:「當『性』成運動,它可能讓人在真正的親密關係中無法享受性。在這種環境下,許多人受到過度刺激,未來他們可能在一對一的單純關係中無法瞭解何謂親密性關係。」


記者張榮仁/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中山分局昨天在台北市農安街出租民宅,查獲近年最大規模的男同志搖頭性愛派對,逮捕負責人及舞客九十二人;參加「轟趴」的男同志每人只穿小內褲,嗑藥狂歡,甚至設室多P雜交。

警方逮捕宋志緯(廿八歲)、楊貴光(卅二歲)、范國政(卅四歲)及黃勝順(四十歲)四名負責人及八十八名舞客;宋、楊是同志戀人,八十八名舞客有日籍學生、電腦工程師,至少一人是愛滋病患。

台北市警中山分局長蔡義猛日前接獲線報,指有搖頭族近日藏身農安街一帶民宅經營地下舞場,藉搖頭派對販賣毒品圖利;蔡義猛指示轄區圓山派出所主管林國平率員探查,昨天清晨監控查出地下舞場的位置,調集警力前往臨檢取締。

員警趁舞客開門時一舉攻入,現場播放震耳欲聾的搖頭舞曲,只見黑鴉鴉一片。林國平喝令關掉音樂及開燈,當場傻眼,只見卅坪不到的屋子裡擠爆一群穿著小內褲、甚至全裸的男同志,大玩搖頭性愛派對。

警方控制現場,部分舞客不明所以,有人還在嗑藥搖頭、有人痛哭、有人倒在舞池牆邊昏睡,還有七、八名男同志在進門右手邊第一間擺放床墊的「做愛室」搞多P性愛,地板上隨手棄置用過的衛生紙、保險套及毒品,一片狼藉。

警方在現場共起獲三百四十八枚保險套、廿二條KY潤滑藥膏、十三支大麻、一百七十一顆搖頭丸、四瓶K命,及販毒所得、派對門票共九萬九千五百元;宋志緯等四名負責人坦承藉手機簡訊及透過同志網站散佈派對訊息攬客,每人收取兩百五十元門票及販毒營利。

宋志緯供稱,從本月一日起,以每月兩萬八千元代價簽約承租農安街三樓民宅經營搖頭舞場,分別在十日、十四日和十七日舉辦三場男同志搖頭性愛派對,昨天的派對主題是「內褲轟趴」,所以進場的同志舞客一律褪去衣服,只剩一條小內褲。

由於被查獲的同志舞客人數眾多,其中還有愛滋病患,中山警分局動員圓山派出所、警備隊及刑事組數十名警力「戒護」及製作筆錄。偵訊後,四名負責人及十七名舞客坦承持有毒品及吸毒,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其餘舞客採尿送驗後暫予飭回。

紐約醫療用大麻法案再度勝利

原文轉自(From):衛武營十字樓
2003年6月19日報導,紐約首府 ALBANY醫療用大麻法案自4月8日、6月11日後三度舉行委員會,兩個政黨投票比24比8通過議會審理,昨天贏得其合法化階段勝利。此法案將可造福重病患者經醫生建議使用醫療用大麻而無刑事之憂,且由一千多名紐約醫生簽署之聲明,宣示」經醫生診療使用大麻者不應與鼓勵犯罪劃上等號」。另外,法案亦同時具備了New York State Nurses Association和New York State Association of County Health Officials之背書,NYSACHO's如此表示,大麻已被證實助益於愛滋病、多重硬化、癌症等威脅人們的疾病,醫藥協會(Institute of Medicine)亦報告指出,在科學檢驗下,醫療用大麻的成癮性比古柯鹼、嗎啡、甲基苯丙胺來得安全許多。美國包括阿拉斯加、加州、緬因、內華達、夏威夷、奧勒崗、華盛頓、科羅拉多等八州,近期也陸續進行立法保護使用醫療用大麻的病患。另外,在Alternet.org上有一篇深度的訪談,標題是:Free Drugs or Free Speech?,與這則新聞還有本網站的標題都相得益彰呢!

大麻成分(THC)被證明對Tourette's Syndrome(TS)有療效

原文轉自(From):衛武營十字樓

根據TalkLeft的一則消息指出:大麻的主要成分delta-9-tetrahydrocannabinol (THC) 四氫大麻醇對於治療Tourette's Syndrome (TS)症狀有療效。TS(妥瑞症,一譯吐雷症)為一種綜合性神經性失序症狀(complex neuropsychiatric disorder),徵狀如顏面神經抽動,常出穢語等。24個自願病患參與了這個為期六週的實驗,在最高服用10mg的THC情況下,病患在痙攣上面獲得顯著的改善。沒有明顯的副作用產生。##CONTINUE##

大麻的醫學用途與藥效,向來有許多文獻討論。在我找尋相關醫學名詞的時候,發現了一篇有趣的東西:爭議性的大麻,極富醫學價值,不是標題,而是網站的位置與講授者,網站的名稱是第九封印,而這篇文章的講授者是李善單(佛乘宗世界弘法總會導師會長),撰文者則是撰陳昌明(台北榮民總醫院神經醫學中心主治醫師)、陳虹如(榮星中醫聯合診所醫生)、胡博淳(輔仁大學食品營養學系碩士班)、翻譯為蘭熹(佛乘宗洛杉磯分會常住講師)。佛學與中藥不可分可以理解,不過佛學、藥學與大麻的「新關係」倒也樂見其成。

另外,由於美國的新法案的影響,著名的美國媒體人士Bill O'Reilly也在自己的網站上舉行了「大麻合法化」的投票活動。

2008年5月4日 星期日

大麻吸食者在多倫多遊行呼籲大麻合法化

##CONTINUE##

路透多倫多5月3日電(記者 Cameron French)--周六,成千上萬名大麻愛好者在多倫多市中心遊行,其中包括許多公開吸毒者。此次活動是“世界大麻大進軍”在全球遊行活動的一部分,旨在慶祝大麻文化和呼籲大麻合法化。

警察對於遊行者並不干預。這些遊行者大多是將近20歲到30出頭的青年人,他們在布魯亞街呼喊著口號“解禁大麻”。

據組織者稱,“世界大麻大進軍”迄今已有10年曆史。今年的活動於周六在全球200個城市舉行,其中主要活動在多倫多舉行。

隨著大麻合法化問題成為一個政治難題,“世界大麻大進軍”活動近年來在多倫多的受歡迎程度上升。

一位36歲的組織者稱,此次遊行主要目的是慶祝大麻文化和信息共享,而不只是抗議。

“這次活動只是用來建立共識,並打破自影片《大麻狂熱》(Reefer Madness)上映以來,政治與媒體在過去的70年中對大麻的刻板印象和不良印象。”該組織者說。《大麻狂熱》是上世紀30年代的一部宣傳影片,講述了大麻如何將十幾歲的孩子變成殺人狂的故事。

翻譯:高虹 發稿:程芳

原文出處:Reuters路透社新聞

2008年5月3日 星期六

How to smoke hash


沒這樣試過,應該還蠻high的,看他們咳成這樣...只是我個人覺得,hash的第一口很讚啊...他們就這麼燒掉,實在有點可惜我認為......

2008年5月1日 星期四

加拿大 曼尼托巴 大麻產業 在CBC


##CONTINUE##
<字幕製作學習中,敬請期待謝謝>還給大麻他的真相

A:加拿大晨間新聞, 我們今天要介紹大麻. 今天我們要介紹的大麻不是大家所想像的大麻.

B: 我們今天要介紹的是食品業, 三個人十年前看中了大麻的未來, 講到大麻的時候你們可能會想到食物以外的用途. 但今天這三個人把大麻做成食用油, 大麻粉及奶製品, 都從大麻以及大麻種子製作出來的. 這是個謙卑又神秘一直被人過分誤解的植物.

C:大麻五千年來一直都是被當作食物, 但在加拿大一直到十年前才被引入.

當使用藥用大麻時我們只選擇母株, 但在生產食物我們公母都要. 當公麻成熟時與母麻交配後, 母麻開始生產種子時母麻本身THC值開始降低, 此時的母麻對人體不會有任何”作用”

1998年時他們促使加拿大政府改變政策, 使他們可以開始種植食用大麻成為農產品.同年他們賣了$50,000加幣大麻商品(約台幣150萬)

他們的產品收成分為”有機大麻”以及”傳統無機大麻”. 種子收成後他們將種子做成五種主要產品大麻粉, 大麻奶油, 大麻油, 健康食品以及最新最成功的產品大麻牛奶.

大麻產品吃起來都有豆味, 味道很像黃豆且他們的客戶都非常喜歡這獨特的豆味. 尤其是大麻健康食品被證實含有和魚類一樣的腦麟脂等其他食物沒有的養分, 有年長客戶群打來證實食用 大麻健康食品後,對他很多的疾病都有良好的改善….(還有很多病我聽不懂就沒翻了)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世界健康組織認可大麻唷

而今年他們創下500萬銷售值(約台幣1億五千萬)銷售量.

大麻種子內含有的營養超乎想像, 老闆本身是肥胖症患者. 在定期定量食用大麻健康產品後現在身體健康許多. 以前他嚐試過很多治療肥胖症的方法, 其中無油法差點讓他離開人間…..

B:想多了解他們嗎? www.manitobaharvest.com

後面主持人試吃產品..大麻巧顆粒牛奶很好喝..主持人很喜歡.

2008年4月29日 星期二

美國丹佛通過法案


##CONTINUE##
美國丹佛投票超過54%,凡年滿21歲成人每人可合法持有一盎司大麻.

丹佛投票同意大麻持有, 大麻合法專家表示大麻使用上是遠比 酒精

菸草安全及對於改進社會治安.

此法案雖已通過 但丹佛市大麻合法專家與市議員對此法案通過有兩種不同看法,

針對於合法持有與合法在公共場合使用議題做深入討論.

議員認為人民目前還是不可在公開場合使用大麻, 但大麻合法專家表示此法案

的通過代表丹佛全體民意. 政府應開放公開使用之權力等...

2008年4月24日 星期四

福爾摩斯原來是個大毒蟲

2008.04.21自由時報副刊
一百一十一年前的冬天,倫敦一份名為《畢頓耶誕年刊》(Beeton’s Christmas Annual)的刊物登出一則名為《血字研究》(A Study in Scarlet)的長篇偵探推理小說,投稿的作家是一名年輕的眼科醫師,名字叫做亞瑟.柯南.道爾(Arthur Conan Doyle)。

這位年輕醫師原本在醫學界的發展相當不順利,好不容易在倫敦市區開設的眼科診所經常門可羅雀,失意之餘,這位醫師利用冷清的看診時間從事寫作,原本只想要打發時間,沒有想到寫著寫著,竟然完成了篇幅不算短的偵探小說。這本小說讓這位失意的年輕醫師頓時找尋到生命的出口,小說中的主角名為夏洛克.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這個虛擬的角色也迅速成為全英國讀者為之瘋狂的偵探英雄,故事中個性鮮明、外型搶眼的偵探,在醫師作家精心安排的劇情下,不但具有敏銳觀察與縝密推理的能力,並且上知天文下通地理,同時具有拳擊手的矯健身手,而且懷著濟老扶弱的豪情氣概。福爾摩斯頓時成為全英國大名鼎鼎的偵探英雄,而醫師作家亞瑟.柯南.道爾也享受到由失意醫師轉身成為暢銷作家的甜美滋味。##CONTINUE##

福爾摩斯躍身為偵探英雄

享受到初步的成功滋味之後,亞瑟.柯南.道爾繼續從事寫作,三年後,他出版以福爾摩斯為主角的第二本長篇偵探小說《四簽名》(The Sign of Four),他筆下的偵探英雄繼續受到英國讀者的喜愛,也讓柯南.道爾的知名度水漲船高。隔年,柯南.道爾接受《河濱雜誌》(The Strand Magazine)的邀請,這份雜誌當時剛創刊不久,在前兩部小說成功的激勵下,年輕的柯南.道爾開始以短篇小說的形式大量連載福爾摩斯的故事。而福爾摩斯與 華生醫師的冒險故事,也在改成短篇連載的形式發表之後,受到讀者更為熱烈地喜愛,《河濱雜誌》每當輪到刊載福爾摩斯故事的時候每每銷售量倍增,而柯南.道爾的稿費也跟著水漲船高,出版社與作家雙方互蒙其利,也讓福爾摩斯的偵探冒險故事頓時成為全英國最受喜愛的青少年讀物。

成名之後,在插畫家席尼.派吉(Sidney Paget)無心插柳的合作之下,福爾摩斯被賦予鮮活的面貌,在《河濱雜誌》的連載中,福爾摩斯開始有了具體的臉孔,除了消瘦高身兆的身形、矯健敏捷的身手,福爾摩斯被刻畫成具有鷹勾鼻、頭戴獵鹿帽、身披格子外套並且菸斗與放大鏡不離身的偵探英雄。至此,福爾摩斯成為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偵探英雄,不但老師鼓勵學童閱讀,家長也喜愛孩子以福爾摩斯為學習榜樣,甚至在羅伯.包登─鮑爾(Robert Baden-Powell)著作的《童軍守則》(Scouting for Boys)中,福爾摩斯也成為童子軍必讀的刊物。福爾摩斯所呈現的英雄氣魄與推理技能,成為全英國青少年爭相效法的行為典範。

揭露偶像沾毒之祕

一百一十一年前,福爾摩斯讓柯南.道爾嘗到一夕爆紅的滋味,也讓全英國的讀者心醉神迷,夏洛克.福爾摩斯的冒險推理故事成為所有人琅琅上口的話題,福爾摩斯的名號成為英雄的同義詞,有關福爾摩斯的種種事蹟,也成為眾多讀者追求探索的對象,例如,談到福爾摩斯的嗜好,諸如小提琴、抽菸斗、或是化學實驗等等,都留給讀者相當深刻的印象。

很多讀者都知道福爾摩斯抽菸斗、拉小提琴、做化學試驗、閱讀報紙的嗜好,可是說到福爾摩斯另一項罕為人知的嗜好,可能會讓很多喜愛福爾摩斯的讀者為之錯愕:根據小說中福爾摩斯自己的說法以及 華生 醫師的描述,福爾摩斯閒來無事之時經常喜歡給自己來上一針毒品!是的,福爾摩斯是個偵探英雄,可是,他也是個不折不扣的毒蟲!

更精確一點地說,福爾摩斯不但是個毒蟲,他所慣用的毒品,都是今日列管為一級毒品的古柯鹼與嗎啡。而且福爾摩斯吸毒的習慣已經有段時日,他不但會熟練地為自己施打毒品,根據 華生 醫師的描述,他的手臂上還「布滿了數不清的針孔」!

在福爾摩斯多達五十六部短篇小說以及四本長篇小說的著作中,第一則提到他使用毒品習慣的,是第二本出版的長篇小說《四簽名》。在這本小說的開場, 華生 醫師就仔細描繪了福爾摩斯使用毒品的過程,這段詳盡的描述相當駭人聽聞,對於習於接受福爾摩斯英勇形象的當代讀者來說,可能會是一段偶像幻滅的閱讀經歷:

福爾摩斯從壁爐上的角落拿了一個瓶子,又從他精緻的摩洛哥木盒中取出皮下注射器,他削長蒼白的手指頭為針筒裝上針頭,接著捲起左手的袖子。他的眼神注視著他健壯的前臂與手腕,那上頭布滿了數不清的針孔。終於,他將針頭刺了下去,壓下了推管,最後滿足地臥在絨面的扶手椅上,發出一聲長長的歎息。

驚悚的情節還沒結束, 華生 醫師盡責地繼續描述他對福爾摩斯使用毒品的觀察,「幾個月來,我看著他做著同樣的這一件事,一天三次。」 華生醫師一方面敬畏福爾摩斯高超的能力與出眾的智慧,但卻又對於他使用毒品的習慣無法漠視,終於, 華生醫師按捺不住性子脫口而出:「今天又是什麼了?是嗎啡還是古柯鹼?」至此,我們知道,福爾摩斯不但會施打一級毒品,而且是混用兩種一級毒品。

在華生醫師的追問下,福爾摩斯好整以暇地回應,「是古柯鹼,百分之七的液劑。」福爾摩斯的回覆不負偵探美名,連使用毒品都得要務求精確。福爾摩斯接著也為自己辯駁,他強調施打毒品絕對不是追求快感,而是因為施打毒品對於神智有極大的刺激與清明作用,也為了在沒有案子可辦的情況下,持續刺激自己的腦袋運作。

隱晦的脆弱性格

兩年後,福爾摩斯的偵探冒險故事開始在《河濱雜誌》連載,福爾摩斯使用毒品的習慣卻沒有因此消失。1892年,《河濱雜誌》將一系列連載的福爾摩斯故事集結出版,這是第一本收錄連載短篇的福爾摩斯探案故事,書名為《福爾摩斯歷險記》(Adventures of Sherlock Holmes),在這本短篇小說選集中有兩篇故事出現了福爾摩斯使用毒品的描述。在第一篇短篇連載作品〈波宮祕聞〉(A Scandal in Bohemia)中, 華生 醫師提到,「他埋首於書堆中,生活在古柯鹼的昏沉以及他天生敏銳與旺盛精力之間。」 華生 醫師對於福爾摩斯使用藥品的習慣還是滿懷焦慮:「他又在工作了,他已經從藥物所創造的夢中攢出來,開始熱衷探案。」同一本小說選集中的第六篇故事〈歪嘴男子〉(The Man with the Twisted Lip),福爾摩斯更是為了辦案的需要,進了鴉片館埋伏,並且佯裝跟著抽鴉片菸。

之後於1893年出版的第二本短篇小說選集《福爾摩斯回憶錄》(Memoirs of Sherlock Holmes),在當中的〈黃色臉孔〉(The Yellow Face)故事中, 華生 醫師再度談到福爾摩斯使用毒品的習慣,此刻的 華生醫師已經將使用毒品的習慣明確等同於負面的人格特質,他描述福爾摩斯不尋常的體能與精進的拳擊技術,並且將福爾摩斯使用古柯鹼的習慣視為他唯一的缺憾:「除了偶爾使用古柯鹼之外,他倒沒有別的惡習。」

在所有的福爾摩斯探案故事中,最後一次提到福爾摩斯使用毒品的習慣是出版於1905年的短篇故事選集《福爾摩斯歸來記》(The Return of Sherlock Holmes),當中的一則短篇故事〈失蹤的中後衛〉(The Missing Three-Quarter)提到福爾摩斯使用毒品的習慣,此 時華生 醫師的描述似乎籠罩在毒品的陰影中,福爾摩斯對於毒品的使用似乎開始呈現他性格中前所未見的脆弱面,如華生所說:

他對於毒品的熱愛差點斷送了他的事業,過去幾年來我也慢慢使他戒絕毒品,但我知道這樣的執迷沒有完全死去,只是暫時歇息罷了,而且這個歇息很淺,只要一段無聊的日子,他就會復發。我可以看到那時福爾摩斯宛如苦行僧陰沉的面孔,他深陷不可測的眼神充滿憂慮。

華生醫師對於好友的關懷溢於言表, 從華生醫師的敘述中,我們得知儘管福爾摩斯有著過人的體能與意志力,他似乎已經在長期使用毒品的肆虐下開始出現毒品倚賴的徵兆:面孔陰沉、眼窩深陷外加時而復發的癮頭,當代讀者很容易從文字描述中感受到福爾摩斯幾乎已經達到藥物成癮的狀態。

或許是柯南.道爾感受到使用毒品的習慣已經危及他筆下角色的英雄形象,或許是匆促連載未及構思角色前後一致的塑造,或許是他急於收拾這個棘手的角色嗜好,福爾摩斯使用毒品的描述突然間銷聲匿跡。福爾摩斯使用毒品的習慣在1890年出版的《四簽名》第一次曝光,在1892年出版的《福爾摩斯歷險記》出現兩次,其中一次還是辦案所需才抽了鴉片。之後到了1893年出版的《福爾摩斯回憶錄》提到一次,當時的語氣中還帶有一絲樂觀,最後到1905年《福爾摩斯歸來記》當中的〈失蹤的中後衛〉之後就再也沒有出現。從1890年 華生醫師揭發福爾摩斯使用毒品的習慣,一直到1905年最後一次提及(當中還因柯南.道爾厭惡繼續寫作福爾摩斯而將之賜死,因此也中斷了十年的時間)。柯南.道爾在重新創作福爾摩斯之後,一路還寫了長篇的《恐懼之谷》(The Valley of Fear,1915),短篇小說的連載也持續不輟,並且出版了兩本短篇小說選集:《福爾摩斯退場記》(His Last Bow,1917)、《福爾摩斯檔案》(The Case Book of Sherlock Holmes,1927)。但是,很詭異的是,從1905年最後一次提到福爾摩斯使用毒品,到了1927年最後一本福爾摩斯探案的出版,這當中的二十二年間,福爾摩斯的偵探歷險故事中再也沒有出現提及使用毒品的習慣,福爾摩斯使用毒品的習慣,就此神祕消失。

鮮明缺憾倏忽消失

柯南.道爾為何突然間終止福爾摩斯使用毒品的習慣?為何後來沒有交代福爾摩斯是否在 華生醫師的協助下成功戒除毒癮?在可查證的資料中,柯南.道爾並沒有對這樣的角色轉變多做說明,彷彿這樣的角色嗜好就此在空氣中蒸發。別說當時的讀者無法得知真正的原因,在打擊毒品已經成為全民共識的當代,讀者可能更難以猜測作者如此安排的動機。何以如此巨大的角色轉換沒有多做說明?何以作者沒有交代在當代讀者眼中看來如此鮮明的人格缺憾?

要了解這個問題,首先我們可能要將福爾摩斯出版的時間與當時的歷史背景作個簡單的比對,福爾摩斯是相當長壽的連載人物,從1887年第一次現身,到1927年最後一次出版,連載出版的時間長達四十年。英國社會在這段相當長的時間產生了很大的變化,而這段時間同時也是人類歷史上變化最為劇烈的年代之一:大英帝國在這段期間國力達到鼎盛,卻也在這段期間迅速消退;工業革命對於人類社會的影響也在這段期間達到最高點,鐵路運輸的普及、機械化工廠的大量運作、倫敦興建地下鐵。而最重要的,人類在醫學的進展也在這段期間有了爆炸性的成長:解剖醫學的發達、外科醫療的精進、藥物的開發與運用、公共衛生的進步、微物醫學的誕生,在在改變了人類生活與思考的樣貌。也因此,要將長達四十年的長壽出版品壓縮在同一個斷代頁面下觀看,自然很容易錯估時代背景所具有的重要意涵。

簡單的說,福爾摩斯的角色設定與故事背景在長達四十年的連載期間並沒有太大的改變,但是讀者所處的時代卻有相當劇烈的變化。出現在福爾摩斯故事中的馬車與煤氣燈,在連載初期可能還是閱讀者生活中四處可見的生活必需品,但是對於連載後期的讀者來說,卻已經是父執輩的老骨董。在連載初期曾經出現的福爾摩斯搭乘地鐵的情節,對當時的讀者來說可能是相當新奇的感受;但是對於連載晚期的讀者來說,這些故事情節與場景布置,卻可能帶有懷舊復古的鄉愁。

同樣的,單就讀者對於毒品的理解,這四十年間,隨著藥物醫學的發展,人們對於毒品與藥物的認知也產生了相當大的差異。而這段不算短的時間落差,或許就可以解釋為什麼毒品在福爾摩斯故事中呈現的意涵,或許也可以解釋何以連載初期對於毒品的描述總帶有一絲樂觀與自信,也可能說明何以在出版中期福爾摩斯毒癮突然地消失,以及為何到了出版晚期仍無法對於福爾摩斯使用毒品的行為有合理的解釋與劇情交代。

風靡一時的古柯鹼

由這個角度來看,我們或許先要了解一下,當代醫療行為與社會規範中的毒品,在柯南.道爾創作初期的年代,或許對許多人來說並沒有被冠上今日大家避之唯恐不及的意涵;我們或許要先釐清,當代定義下的毒品,在福爾摩斯連載初期,或許並不被認為是毒品。這些藥品之所以被認定有「毒」,或許是這段時間之內產生的認知落差。

首先,我們先討論施打毒品的器材,皮下注射器(hypodermic syringes)。今日在醫療行為中四處可見的皮下注射,也就是俗稱的打針,約莫是1850年代發明的產物,但是西方社會一直到了1870年代才開始普遍在醫療診治過程中使用,當時的皮下注射器不若當代工業化大量生產的橡膠製品廉價,當時的皮下注射器是昂貴進步的醫療設備,就連平時擺置注射器的盒子也都常都會使用做工精緻的木工盒子。對於誕生於1887年的福爾摩斯來說,皮下注射器依舊是個時髦的玩意,這個精緻的醫療器材,代表的是使用者的財富與品味,也代表了走在現代化先端的知識與力量。

另外,福爾摩斯慣用的藥──古柯鹼──在當時也是時髦而先進的藥品。而且,重要的是,當時的醫界人士並未普遍將之視為「毒」品,反而有 許多醫師與藥師著迷於古柯鹼的強大藥效,並視為醫治百病、提神補氣的萬靈丹。古柯鹼一直到了1860年代才由德國的化學家從葉子中萃取精煉而成,在1870年代,古柯鹼甚至被部分醫師熱烈推薦使用,認為具有提升身體力量與耐力的功效。精神分析大師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當時還是名不見經傳的小醫師,但是他也在1884年發表了一篇古柯鹼有助於治療憂鬱與消化不良的學術論文。古柯鹼在此時被認為有醫療精神方面疾病、治療花粉熱、以及消解癌症病痛的強大功效。一直到了1890年代,西方醫界始終把古柯鹼當為藥物使用。

儘管當時醫界對於古柯鹼的藥用功效一直有所存疑,但是醫界的辯證似乎沒有影響到廣大民眾的認知。當時的英國民眾不但可以在藥房購買到含有古柯鹼的液劑,甚至有大藥廠將稀釋的古柯鹼液劑加上酒精以及咖啡因的成分,提煉製成提神飲料販售。當時以此形象暢銷一時的提神飲料馬力安妮酒(Vin Mariani)就是稀釋調味的古柯鹼液劑。想像一下現在電視上播放的提神飲料廣告,把廣告裡的飲料抽換成馬力安妮酒,加上適合闔家飲用、老人小孩都愛用的品質保證,就跟當時古柯鹼飲品盛極一時的風光相差無幾了。

絕口不提的無解「毒」謎

在英國,將古柯鹼稀釋與調味液劑做為娛樂或提神飲料使用的情況一直延續到192O年代,一直到了政府頒布〈危險藥品法案〉(the Dangerous Drugs Act)之後才逐漸消失。而閱讀福爾摩斯的讀者,也約莫到了這個時候才很明確得知,原來福爾摩斯早期施打的藥品,原來是對人體有害的「毒」品。而柯南.道爾最後一次在故事中提及福爾摩斯的藥癮,已經是1905年的陳年往事了。

可是,如何解釋 華生 醫師質疑福爾摩斯同時施打兩種毒品呢?當 華生 醫師不耐煩地質問福爾摩斯,「今天又是什麼了?是嗎啡還是古柯鹼?」以柯南.道爾本身的醫療背景以及 華生 醫師的角色設定,這一句台詞又代表了什麼意涵呢?我們很有理由認為,以醫師作家本身具有的醫療專業知識,這樣的台詞安排或許並非簡單的巧合。

根據醫療史的記載,嗎啡的發現比古柯鹼略晚。儘管臨床實驗都證明這種藥物可能產生藥物倚賴的副作用,但是在19世紀末期民眾的認知中,同時施用這兩種藥物,卻可以中和兩種藥物的效用,使得施打者得以享受藥物帶來的樂趣,卻不致受到藥物倚賴的拖累。

另外就藥物使用的時機來看,嗎啡在臨床使用中比起古柯鹼多帶有幾分陰性的負面氣質。在當時民眾的聯想中,嗎啡經常被用來治療梅毒,也經常出現在治療諸如月經困難以及陰道痙攣等婦女疾病的處方中。無論是治療性病或是婦女病,嗎啡在當時的文化想像中與女性身體有相當緊密的連結與想像空間,相對於古柯鹼於民眾心中具有提神補氣的認知功效,自然具有一陰一陽、一副一正的文化想像空間。對於能夠肩負代表維多利亞時期男子氣概的福爾摩斯來說,自是無法接受過於陰柔的女性聯想。

根據福爾摩斯迷的推斷,小說中的福爾摩斯誕生於1854年的 1月6日,這是作者設定的角色生日。但是以作品產生的時代背景來說,福爾摩斯誕生的年代應該是1887年,也就是距今一百一十一年前的冬季。這個年代對於探討福爾摩斯作品中的文化意涵,或許更有實際的意義。而對於當代的讀者來說,比對不同時空背景下對於醫藥的認知感受,或許也可以解釋,在不同的年代、不同的科學背景下,閱讀福爾摩斯所產生的樂趣或許也大為迥異。

亞瑟.柯南.道爾因為創作福爾摩斯而名利雙收,也因此成為英國社會備受敬重的公眾人物。他在最後一次出版福爾摩斯的三年後因心臟引發的疾病過世,結束他精采而不凡的一生,享年七十一歲。在他生前,他從來沒有揭開福爾摩斯使用毒品而後斷然絕口不提的真正原因,或許,柯南.道爾也無須親自解開這個謎:或許,這個問題就是柯南.道爾刻意留下的謎題,留待他身後不同世代的福爾摩斯迷來嘗試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