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1日 星期日

「種子無芽」 涉種大麻 沒事

〔記者黃良傑/屏東報導〕屏東分局查獲2035顆大麻種子,逮獲男子李亞宗在屋後種植大麻,警方把大麻種子交由調查局培養鑑定,培植30顆大麻種子,卻都沒有發芽,檢察官只好以不起訴處分,警方則是白忙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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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分局偵查隊日前接獲線報,指有人持有手榴彈等違禁品,警方攻堅搜獲手榴彈等物,在李亞宗住處窗台上查獲疑似大麻種子的培養皿,警方隨即搜出多達2035顆大麻種子。

檢察官將2005顆尚未種植的種子以及培養皿裡的30顆種子,交由調查局鑑識,經過長達5個多月培養,調查局正式回覆,扣案種子含有大麻成分,但2035顆大麻種子栽種無成果,認定不具有發芽能力。

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基於無罪推定論,認為大麻種子無法發芽長成,所以不起訴被告,警方獲知後相當受挫。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榮龍表示,檢察官不起訴本案被告依法有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4條第4項所指持有大麻種子,必須是要能發芽的種子,就如同持有不具殺傷力的改造或玩具手槍,不能逕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兩者道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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