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大家都喜歡當創辦人/共同創辦人,很棒。但想了想,把身份/職稱定調為網路工作者,還是比較符合我的個性。 什麼是網路工作者?當然不是那種在家創業、上網賺錢的傻事,而是一個可以傚法林肯名言的模式: of the internet:產出屬於網路(開放原始碼、Open Data、創用CC) by the internet:用網路來偕同工作 for the internet:讓網路能更好(做出好的、遵循網路標準的網站)
現在大家都喜歡當創辦人/共同創辦人,很棒。但想了想,把身份/職稱定調為網路工作者,還是比較符合我的個性。 什麼是網路工作者?當然不是那種在家創業、上網賺錢的傻事,而是一個可以傚法林肯名言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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